政策解读: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发布时间:2021-10-29 13:22:47 作者: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73号公告,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对欧亚经济联盟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出口到欧亚经济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货物会受到什么影响呢?能否申领其他证书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呢?
一、什么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受惠国根据给惠国方案中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享惠证明文件。
二、联盟普惠制方案有何变化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决议,由于我国不再属于世界银行标准中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人均GDP低于4045美元),联盟将自10月12日起取消给予包括中国和中国香港在内的76个国家(地区)普惠制待遇,我国出口至联盟的货物将不再享受关税优惠。海关自同日起,相应地不再对输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三、欧亚经济联盟有哪些成员方
欧亚经济联盟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是我国第九大出口目的地,2009年起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联盟中仅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确认接受我国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并给予关税优惠。
四、联盟给我国货物的普惠制方案有什么内容
(一)享惠商品范围。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普惠制方案,联盟给予我国出口的肉及肉产品、鱼、蔬菜、水果、部分原材料商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关税优惠。我国每年出口至联盟的主要享惠商品包括刷子、塑料袋、家具零件等初级制成品,鳗鱼、核桃、蘑菇罐头、胶原蛋白等农副产品,耐火砖、钛白粉等建筑化工材料。《享受欧亚经济联盟普惠制关税优惠的商品清单》请查看附件1,以下简称“清单”。
(二)关税优惠方案。出口至联盟的清单中货物,在其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免除25%的进口关税。
五、企业可申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证明原产地
海关不再对输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后,我国出口至联盟的货物需要证明原产地的,可申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又称一般原产地证书,英文简称CO)。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根据本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货物原产地证明文件,目前已实现自助打印,相较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申领更便捷高效,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套申领流程。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